專家猛烈炮轟機動車第三者強制險_汽車第三者強制險
機動車強制保險條例草案引發專家爭議
一、政府與專家研討強制保險草案
中國**財產保險股份公司昨天在北京召開研討會。中國保監會、最高人民法院、中國社科院法學所代表參加會議。國內知名保險學者和法學家對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草案提出批評意見。
二、保險定位引發經營模式爭議
草案第六條規定保險公司經營強制保險業務時不能盈利也不能虧損。這條規定成為會議爭論焦點。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祥指出關鍵問題。他認為必須明確強制第三者險的性質。這種保險屬于商業保險還是社會保險需要先確定。如果等同于社會保險,應該由政府機構負責運營。但草案要求商業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這會導致經營困難。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溫*揚專程從武漢趕來參會。他主張強制保險應定位為商業保險。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時應允許微利,完全禁止盈利不符合市場規律。武漢大學保險計算專業主任魏*林支持這個觀點。他解釋任何保險產品都存在盈虧波動。目前商業第三者險投保率僅30%,強制推行后投保率可達100%。按照統計規律,保險公司完全可能實現盈利。
三、無責賠償條款存在法律矛盾
草案第二十條規定保險公司需賠償被保險機動車事故造成的傷亡。這條被稱為"無過錯賠償",在研討會上引發激烈討論。
孫*祥副院長提醒立法需要考慮現實情況。中國目前是否具備實施無責賠償的條件需要慎重評估。法律既要保護交通事故受害者,也要平衡保險公司和車主的權益。
中國政法大學王*國教授指出條款來源存在問題。該規定直接引用去年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原法律條文表述不清晰導致公眾誤解。現在制定實施細則應該更詳細明確。
社科院法學所鄒*林主任批評草案存在立法缺陷。他認為新規沒有體現強制保險與商業保險的區別,也沒有解決保險法與交通法的銜接問題。保險公司被強制要求承擔首要賠付責任,但草案未明確如何保障保險公司權益。
四、救助基金運作機制不健全
草案第23、24條提出設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基金將墊付喪葬費和搶救費,資金來源包括保費提取、罰款等渠道。與會專家認為基金設計存在漏洞。
中央財經大學郝*蘇教授強調基金需要專門管理機構。草案提到的四種資金來源不穩定,可能導致基金運轉困難。目前文件沒有說明具體由哪個部門負責基金運作,這會影響實際執行效果。
五、立法需要平衡多方利益
多位專家指出草案存在系統性缺陷。強制保險涉及受害人、車主、保險公司三方利益,需要建立完整的保障機制。現有條款偏重保護受害者,對保險公司權益考慮不足。
孫*祥副院長建議重新審視立法目標。強制保險既要提供基本保障,也要維持市場正常運作。完全禁止盈利可能打擊保險公司積極性,最終影響服務質量。
魏*林主任提議引入動態費率機制。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實際賠付情況調整保費,這樣既能控制風險,又能保持經營活力。這種設計比硬性規定"不盈不虧"更符合市場規律。
六、實施細則需明確操作規范
法律專家重點關注條款可操作性。王*國教授舉例說明法律銜接問題。交通法第76條與保險法相關規定存在沖突,這會導致司法實踐中的混亂。
鄒*林主任建議增加實施細則。條例應明確保險公司賠付后的追償權利,細化不同責任情況下的處理流程。同時需要建立糾紛調解機制,防止保險公司過度承擔賠償責任。
七、后續改進方向引發討論
參會學者提出多項改進建議。包括建立保險費率浮動機制、完善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設置賠償爭議處理程序等。部分專家提議成立專門監督機構,確保強制保險制度有效運行。
這次研討會暴露出草案存在的多個關鍵問題。政府部門表示將認真研究專家意見,在正式立法前完善相關條款。強制保險制度涉及億萬車主的切身利益,各方期待最終方案能平衡社會效益與市場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