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什么時候生效
(撰寫后文章)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何時開始生效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交給當事人后有三個工作日生效期。這三個工作日內如果沒有人提出疑問,認定書就會自動生效。如果有人對認定結果有不同看法,可以申請重新審查。重新審查需要寫書面材料提交給處理事故的交警部門。書面材料要寫明具體要求、不同意的理由和關鍵證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明確寫明時間要求。當事人對事故認定結果有疑問,必須在收到認定書三天內提交書面申請。超過三天再提交申請,交警部門不會接受。這種情況需要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重新審查的材料要包括具體要求、理由和關鍵證據。同一個事故只能申請一次重新審查。
二、申請重新審查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申請重新審查必須使用書面形式。申請材料要完整說明三個重點內容:第一是明確寫出希望重新審查的要求;第二是詳細列出不認同原認定的具體原因;第三是提供能支持自己觀點的重要證據。這三個部分缺一不可。
準備材料時需要注意用詞準確。要具體指出原認定書中哪些部分存在錯誤。比如可以寫明事故現場勘查不全面,或者監控視頻分析有誤。同時要提供新證據,如目擊者證詞、行車記錄儀視頻等。材料最后需要申請人親筆簽名并注明日期。
三、責任認定書是否需要雙方共同領取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需要事故雙方同時到交警隊簽字確認。法律規定交警部門必須將認定書當面交給當事人并要求簽字。如果當事人拒絕簽字或無法到場,不影響認定書的效力。但交警需要做好書面記錄說明具體情況。
實際操作中常見兩種情況:一種是雙方都配合簽字,另一種是有一方不配合。無論哪種情況,交警都會在認定書上注明送達情況。當事人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收到認定書,也可以通過委托他人代領。這些方式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拒收認定書會產生什么影響
當事人拒收認定書不會改變認定結果的法律效力。交警部門會采用兩種方式處理:第一種是在認定書上注明當事人拒收情況;第二種是通過郵寄送達并保留簽收憑證。這兩種方式都能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需要注意拒收行為可能影響后續維權。比如在申請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會要求提供責任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