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方沒有保護好現場需要負全責嗎_肇事司機未保護現場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五個關鍵點
一、法律條文怎么說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兩條重要規定。第七十條明確指出,開車發生事故后,司機必須馬上停車。司機有兩個重要任務:第一要保護好事故現場,第二如果有人受傷要立即施救。如果因為救人必須移動現場,要記得做好標記。
第七十六條第二款講的是事故賠償規則。當汽車和行人或騎自行車的人發生碰撞時,分三種情況處理。第一種情況是行人完全沒有過錯,這時候汽車方要負全責。第二種情況是行人有部分過錯,這時候根據誰的過錯有多大來減少汽車方的賠償。第三種情況是汽車方完全沒錯,這時候最多只需要賠10%。
二、為什么保護現場這么重要
事故現場就像破案的關鍵證據。交警調查事故時,要看剎車痕跡、車輛位置、散落物位置這些細節。如果現場被破壞,就像把拼圖打亂,很難還原真相。法律規定司機必須保護現場,就是怕重要證據消失。
有些司機雖然及時救人,但忘記保護現場。這種情況下,就算原本不是全責,也可能因為破壞證據要負全責。就像考試時雖然題目都會,但忘記寫名字導致零分一樣。
三、兩種情況要特別注意
第一種情況是司機主動破壞現場。比如把車開走,或者清理地面痕跡。這種情況基本會被認定全責。第二種情況是救人導致現場變化。這種情況不算故意破壞,但要記得做好標記。比如用粉筆畫線,拍照記錄,或者找路人作證。
有個真實案例:張先生撞到橫穿馬路的李大爺,他立即送老人去醫院,但沒做任何現場標記。后來因為沒有證據證明老人違章,最終被判全責賠償。如果當時他拍下現場照片,結果可能完全不同。
四、救人重要還是保護現場重要
遇到有人受傷時,救人肯定是第一位的。法律也支持先救人,但要注意兩個細節。第一,移動傷者前最好先拍照錄像。現在手機都有相機功能,花20秒記錄現場很重要。第二,要找到目擊證人。可以請圍觀群眾留下聯系方式,或者記下附近商鋪的監控攝像頭。
去年有個暖心案例:王女士撞到闖紅燈的行人后,先請路邊店主幫忙錄像,再送傷者就醫。后來這段視頻幫她證明了對方有責任,最終只需承擔30%賠償。
五、遇到事故怎么辦
記住三步走:停車-保護現場-救人。停車后打開雙閃燈,在車后放警示牌。如果有人受傷,先打120再打122報警。用手機拍下全景照片,包括車輛位置、剎車痕跡、散落物。如果傷者情況危急必須移動,至少要讓旁人用手機錄像。
如果對責任認定有疑問,可以申請查看監控錄像。現在很多路口都有電子眼,商店也有私人監控。注意要在事故發生后7天內提出查看申請,超過時間錄像可能被覆蓋。
最后提醒大家,行車記錄儀很重要。200元左右就能買到基礎款,關鍵時刻能省下幾千甚至幾萬賠償金。平時也要學習基本法律知識,遇到事故才不會手忙腳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