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期間一方死亡怎么辦
交通事故訴訟期間當事人死亡案件全解析
一、案件基本經過
2010年12月4日,王某駕駛貨車與章某的電動車相撞。事故造成章某腦損傷住院21天。交警認定章某負主要責任,王某負次要責任。2011年10月16日,章某在家突發癲癇身亡。此時案件正在一審階段。
章某家屬認為死亡與交通事故有關,向法院提出索賠。他們要求王某和保險公司共同賠償14萬元。保險公司和王某承認事故責任,但要求家屬證明死亡與事故的關聯性。
二、雙方爭議焦點
案件的核心爭議是章某死亡與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家屬主張腦損傷導致癲癇發作致死,被告方則質疑二者關聯性。法院需要解決兩個關鍵問題:事故損傷是否引發死亡,以及賠償金額如何計算。
三、關鍵證據鑒定過程
法院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死亡原因鑒定。鑒定結果顯示:交通事故損傷與死亡存在直接因果關系,參與度評估為50%-60%。這份鑒定成為案件轉折點,直接影響最終判決。
四、法院判決要點解析
法院認定保險公司需在強制保險范圍內賠償。超出部分按事故責任劃分:王某承擔30%責任,章某自行承擔70%。但家屬讓患者獨自在家存在過失,需承擔30%過失責任。
具體計算方式:死亡賠償參與度定為55%。扣除家屬過失責任后,王某需承擔55%中的70%(即38.5%)。結合各項賠償標準,法院最終判決保險公司支付4萬余元,王某支付5萬余元。
五、案件處理啟示
該案確立三個處理原則:第一,訴訟期間當事人死亡需重新評估因果關系。第二,家屬過失可能影響賠償比例。第三,專業鑒定在復雜案件中起關鍵作用。
此類案件提示當事人注意:發生嚴重交通事故后,應及時固定醫療證據。若出現病情惡化或突發死亡,需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專業鑒定。家屬在護理過程中也需盡到看護義務,避免因自身過失影響賠償權益。
交通事故訴訟涉及多重法律問題,建議當事人及時尋求專業法律幫助。通過本案可以看出,法院在審理中會綜合考慮事故責任、損害關聯度、當事人過錯等多重因素,最終作出平衡各方利益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