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做出的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指南
一、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能拿到
交警部門要在現場調查后10天內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司機肇事逃逸,交警找到肇事車輛和司機后,也會在10天內給出認定書。需要做車輛檢測或傷情鑒定的情況,交警會在檢測報告出來后5天內完成認定書。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規定,交警必須根據現場勘查結果和相關檢測報告,及時制作事故認定書。這份文件需要寫明事故發生經過、原因和各方責任,并交給事故當事人。
二、逃逸事故的特殊處理辦法
如果逃逸事故還沒破案,受傷方要求出具認定書的,交警要在收到書面申請后10天內辦理。這種情況下出具的認定書會寫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傷者情況和已掌握的證據。有證據顯示傷者有責任的要寫明,沒有證據就注明傷者無責任。
三、責任劃分的三大原則
交警劃分事故責任主要看兩個因素:當事人的行為對事故有多大影響,以及當事人過錯有多嚴重。
第一種情況是一方全責。只要事故完全由一方過錯導致,這方就要承擔全部責任。比如司機闖紅燈撞到正常行駛的車輛。
第二種情況是多方責任。當事故涉及兩方或更多方的過錯,就按各自行為的影響程度和過錯大小劃分主責、同責、次責。比如兩輛車都超速相撞,超速更嚴重的承擔主要責任。
第三種情況是意外事故。如果所有當事人都沒有過錯,屬于交通意外,各方都不承擔責任。如果有人故意制造事故,其他方也不用負責。
四、特殊情況處理規則
對于復雜或特殊的交通事故,省級交警部門可以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比如涉及特種車輛的事故、惡劣天氣導致的事故等,可能會有專門的處理標準。
需要提醒的是,事故當事人對認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認定書后3天內申請復核。復核申請要寫明具體理由和證據,上級交警部門會在30天內給出復核結論。
五、事故處理常見問題解答
很多當事人關心檢測鑒定期限問題。按照規定,尸體檢測應在死亡后3天內進行,需要延期要經上級批準。傷情鑒定在治療終結后進行,財物損失鑒定要在損壞發生后3天內申請。
事故認定書送達方式也有規定。交警要直接送交當事人本人,當事人不在場的可以交給成年家屬。拒絕接收的可以通過郵寄送達,當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達。
關于賠償協商時效,當事人收到認定書后10天內可以申請調解。調解次數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就要向法院起訴。人身傷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1年,從治療結束之日起算。
重要提示:事故現場要注意保護證據。當事人應當拍照記錄車輛位置、剎車痕跡、散落物品等。有行車記錄儀的要及時保存視頻資料。這些證據對責任認定和后續理賠都有關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