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下車后怎么處理_車事故后車交警開走嗎
五步處理交通事故的實用指南
一、事故現場的正確處理方式
發生車禍后留在車里很危險。正確的做法是馬上打開雙閃燈提醒其他車輛。下車后要在車后50米放三角警示牌。如果是在高速路上,警示牌要放在150米外。
先檢查車上的人有沒有受傷。看到有人流血或不能動,馬上打120叫救護車。別急著和對方爭吵,先保證傷者得到救治最重要。
接下來要打122報警。和警察說清楚出事地點和車輛情況。等警察時別挪動車輛位置,保持現場原樣最有利。用手機拍下碰撞部位、剎車痕跡和周圍路標,這些照片能幫助警察判斷責任。
和對方交換三個重要信息:駕駛證號碼、車牌號和保險公司名稱。記得拍對方行駛證和交強險保單。如果對方不肯配合,等警察來處理就行。
二、處理事故的法定時間要求
法律對車禍處理有時間規定。如果有人受傷,賠償官司要在三年內起訴。時間從出院那天開始算。如果要做傷殘鑒定,就從拿到鑒定報告那天算三年。
單純處理車輛損壞的情況,警察要在十天內出事故認定書。超過這個時間可以打電話催交警隊。如果遇到特殊情況耽誤了時間,要保存好醫院證明或出差記錄。
三、交強險的賠償流程
交強險是每輛車都要買的保險。出事后先報警再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派人來拍照,需要出示駕駛證和保單原件。
賠償分兩種情況:有責任時最多賠18萬醫療費,1.8萬治療費,2000元修車費;無責任時分別賠1.8萬、1800元和100元。超出部分要自己承擔或走商業險。
四、事故后的協商技巧
小事故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先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字確認責任劃分。賠償金額要包括修車費、誤工費和交通費。記得要修理廠的正式發票。
如果對方不肯賠錢,可以找交警調解。調解不成就要準備起訴。起訴時要帶事故認定書、醫療費單據和工資證明。法院判決后對方還不賠,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五、保護自身權益的注意事項
遇到對方酒駕或逃逸要立即報警。有行車記錄儀的要保存好視頻。去醫院檢查要保留所有病歷和繳費單。修車時要等保險公司定損后再開始修。
重要提醒:千萬別私下簽賠償協議。有些傷情過段時間才會顯現,最好等三個月再簽最終協議。如果對賠償不滿意,可以找專業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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