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警察應做哪些工作
交通事故處理五步工作法
一、快速建立安全防護區
交警到達事故現場后要立即設置警戒區。他們會在安全距離擺放反光錐和警示牌,并指定專人指揮交通。這樣能保證車輛有序通行,避免二次事故發生。如果事故導致道路中斷或需要封閉道路,交警會在來車方向提前設置分流點,并放置繞行標志。這些措施能有效預防交通堵塞,保障救援車輛順利通行。
夜間處理事故時,交警會開啟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在能見度低的情況下,他們還會使用探照燈加強現場照明。所有警示設備都要放置在合理位置,既要保證警示效果,又不能影響車輛正常繞行。
二、優先救助受傷人員
發現傷者后,交警要立即組織現場急救。他們會協助醫護人員將傷員抬上救護車,并清理急救通道。如果傷員需要緊急送醫,交警會駕駛警車為救護車開道。在醫療人員到達前,交警要使用車載急救包進行止血等基礎救護。
遇到人員死亡的情況,必須由醫生確認死亡并開具證明。尸體會被轉移到殯儀館或醫院停尸間保管。交警要詳細記錄死亡時間、地點和發現過程,這些信息對后續責任認定非常重要。
三、科學安排工作車輛
交警會指揮各類工作車輛有序停放??辈檐囈T谑鹿屎诵膮^外側,車頭朝向撤離方向。救護車會獲得優先停放位置,確保能快速駛離現場。涉及多車相撞時,清障車要按先后順序排列,方便分批拖離事故車輛。
所有工作車輛必須打開警示燈光。夜間作業時,勘查車要啟動車頂照明系統。車輛停放要留出至少3米寬的應急通道,保證人員能安全穿梭于各工作區域。
四、準確鎖定相關人員
交警會快速確認當事人身份。他們首先檢查駕駛證件,記錄車牌號和保險信息。對肇事司機要進行呼氣檢測,懷疑酒駕的要立即抽血送檢。如果有司機死亡,必須采集血液樣本留存證據。
目擊者會被單獨詢問。交警要記錄見證人聯系方式,并請他們指認事故發生時各車輛位置。對拒不配合的嫌疑人,交警可以采取強制措施帶離現場。所有詢問過程都要錄音錄像,確保調查合規合法。
五、全面收集現場證據
勘查人員要拍攝各個角度的現場照片。他們使用標尺和定位牌記錄車輛碰撞痕跡,測量剎車距離和散落物分布。對路面油漬、玻璃碎片等重要物證,要先用標牌編號再提取保存。
重大事故必須全程錄像。攝像師要重點拍攝車輛變形部位和傷亡人員位置。所有勘查記錄都要當事人簽字確認,拒絕簽字的要注明原因。易消失的證據比如輪胎水痕,需要立即拍照固定。
清理現場前要登記所有遺留物品。錢包、手機等私人物品當場交還失主,不能確認歸屬的統一裝箱保管。最后要徹底清掃路面雜物,指揮滯留車輛有序通行,確保道路快速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