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劃責肇事車主應共擔責嗎_車禍沒劃分責任有人傷怎么辦
### 摩托車與面包車相撞事故引發的賠償糾紛
####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5年5月4日早上,曾某某搭乘劉某某駕駛的摩托車前往工地。當車輛行駛到山坡路段時,對面駛來張某某駕駛的面包車。兩輛車在會車過程中發生刮碰,摩托車失去平衡倒地。曾某某被甩出車外,頭部和手臂受傷流血。
事故發生后,三方當事人沒有立即報警。他們試圖私下協商解決,但未達成一致意見。由于現場被移動的車輛破壞,交警到達時無法還原事故痕跡。這給后續的責任認定帶來困難。
#### 二、責任認定難點
法律明確規定交通事故當事人有保護現場的義務。但本案中三方都未及時報警,導致關鍵證據缺失。監控設備在山坡路段沒有覆蓋,無法調取影像資料。事故車輛的位置、剎車痕跡等重要信息全部滅失。
摩托車駕駛員劉某某稱面包車占道行駛,但張某某反駁是摩托車超速導致失控。曾某某作為乘車人,無法提供有效證詞。這種各執一詞的情況,使事故責任劃分陷入僵局。
#### 三、法院判決依據
法院審理時重點分析三個關鍵點。第一,兩車駕駛員都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山坡路段需要減速慢行,但雙方都存在操作不當。第二,事故導致乘車人受傷的事實清楚。第三,無法查證具體過錯程度時,適用公平原則。
根據民法典第1172條規定,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行為人平均承擔責任。法院據此判定兩名駕駛員各承擔50%責任。
#### 四、保險公司賠償范圍
張某某的面包車投保了交強險。按照法律規定,保險公司需在交強險醫療費用限額內先行賠付。法院核算曾某某的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共計29000.94元。其中18000元由保險公司直接支付,剩余11000.94元由兩名駕駛員按比例分擔。
值得注意的是,劉某某的摩托車未購買任何保險。這意味著他需要自掏腰包支付5500余元賠償款。這個案例提醒機動車主必須依法投保相關保險。
#### 五、案件警示意義
這個案件給公眾三個重要提示。第一,發生事故必須立即報警,移動車輛前要拍照固定證據。第二,機動車駕駛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在復雜路段更要集中注意力。第三,及時購買足額保險可以有效轉移風險。
法院在判決書中特別強調,當事人破壞事故現場的行為已經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因此導致責任無法認定,過錯方可能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后果。這個判決既維護了受害者權益,也警示公眾要增強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