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人以后交警隊辦案流程有哪些_車禍死人交警辦案程序
五步看懂交通事故死亡處理流程
一、交警到達現場后的關鍵動作
交警接到報警后會在二十分鐘內趕到事故現場。他們到達后要做三件事:擺放警示標志保護現場、對受傷人員采取急救措施、對事故車輛位置做標記。交警會用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像,測量剎車痕跡長度,收集散落的車體碎片。
現場處理時交警會做三件事。第一是詢問目擊者并記錄證詞,第二是檢查駕駛員是否酒駕或毒駕,第三是查看車輛保險是否有效。如果發現駕駛員有逃逸行為,會立即啟動追查程序。
二、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制作過程
交警會在事故發生后十天內出具責任認定書。認定書需要包含四個要素:事故時間地點、車輛信息、傷亡情況、責任劃分比例。重大事故需要上報上級部門復核,最遲不超過三十天出具結果。
責任認定依據包括三個關鍵點:行車記錄儀數據、路面監控錄像、車輛碰撞痕跡分析。如果涉及多車相撞,會根據每輛車的違章情況分配責任比例。例如闖紅燈車輛通常承擔主要責任。
三、賠償金計算的四個組成部分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賠地人均收入計算。四十五歲以下按二十年計算,超過六十歲每大一歲減一年。例如某地年收入五萬元,四十八歲死者可獲得17年×5萬=85萬元賠償。
被扶養人生活費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死者生前實際扶養、扶養對象無勞動能力。未成年子女計算到十八周歲,七十歲父母按五年計算。多個被扶養人時,總額不超過當地人均消費支出。
四、調解階段的注意事項
賠償調解要在事故認定書下達十天后啟動。調解地點通常在交警隊會議室,雙方當事人需要帶齊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等材料。調解最多進行三次,每次間隔不少于七天。
調解失敗的情況主要有兩種:雙方賠償金額差距超過30%、責任劃分存在爭議。這時候交警會出具調解終止書,當事人需在兩年內向法院起訴。注意調解階段說的內容不能作為法庭證據。
五、法院訴訟的關鍵證據準備
起訴時需要準備五類材料:事故認定書原件、醫療費票據、死者收入證明、戶籍注銷證明、被扶養人關系證明。如果涉及農村戶口按城鎮標準賠償,要提供連續一年的城鎮居住證明。
證據提交有時間限制。行車記錄儀數據要在事故發生后三十天內提取,監控錄像需在十五天內申請調取。傷殘鑒定要在治療終結后六十天內完成,超過期限可能影響鑒定結果。
賠償金支付方式有兩種選擇。一次性支付可獲得5%-10%的減免,分期支付最長不超過五年。法院判決后,肇事方有十五天上訴期,賠償款最遲要在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支付完畢。
特別提醒三點注意事項:第一要保存好交警開具的放車單,第二要及時申請財產保全,第三要注意訴訟時效。重大事故賠償糾紛建議委托專業律師,他們熟悉賠償計算標準和證據收集要點。
這個處理流程可能持續三個月到兩年。家屬要注意每個環節的時間節點,及時跟進案件進展。賠償協議簽訂前務必核對所有計算項目,遺漏的項目事后不能再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