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證據在使用中應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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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章不一定擔責:正確理解交通事故認定的五個關鍵點
#### 一、違章行為不一定導致事故責任
交警認定事故責任需要看兩個關鍵點:有沒有違章行為和違章行為是否直接引發事故。違章行為存在不代表必須承擔責任,必須證明違章行為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系。
舉個例子:司機林某開車運石塊時車廂里坐了一個人。一個小孩試圖爬車摔下被壓死。交警以"人貨混裝"為由認定林某負主要責任。但仔細分析,人貨混裝屬于違章行為應該處罰,但這個違章和小孩爬車死亡沒有直接關系。就算當時車上沒人,小孩爬車同樣可能發生意外。這種情況下,違章行為與事故結果不存在必然聯系。
#### 二、交警認定可能存在偏差
在處理機動車與行人事故時,交警常常過度尋找機動車的違章行為。這種情況背后有兩個原因:一是同情行人的心理,二是保險賠償機制的影響。
按照現行規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只在司機需要賠償時才啟動。如果行人沒有賠償能力,交警傾向于讓機動車多擔責,這樣保險公司會支付更多賠償金。很多司機知道責任認定有問題也不爭辯,因為大部分賠償由保險公司承擔。
檢察機關審查案件時,不能完全依賴交警的事故認定書。需要結合現場照片、勘查記錄、證人證言等原始證據綜合判斷,確保責任認定公平合理。
#### 三、真實案例揭示責任認定誤區
林某的案例暴露了責任認定中的常見錯誤。交警將"人貨混裝"作為主要定責依據,但忽視了三個關鍵事實:
1. 小孩爬車是突發行為
2. 司機無法預見這種意外
3. 車輛行駛速度較慢
這說明機械套用交通法規可能造成誤判。判斷責任時要重點分析:違章行為是否增加了事故風險?當事人是否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就不能簡單將違章等同于責任。
#### 四、責任認定不等于賠償劃分
很多司機誤以為交警認定的責任比例直接決定賠償比例。實際上,民事賠償遵循不同的規則:
1. 機動車與行人事故適用無過錯責任
2. 即使行人全責,司機仍需承擔至少10%賠償
3. 只有證明行人故意碰撞才能完全免責
某法院判決顯示:行人闖紅燈被撞身亡,交警認定行人全責。但法院仍判決司機承擔30%賠償責任,賠償金額達40萬元。這體現了"保護弱者"的法律原則。
#### 五、新法規帶來的三大改變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出現三個重大調整:
1. 廢除"撞了白撞"規則
2. 明確機動車優先賠償原則
3. 引入"過失相抵"制度
具體來說:
- 司機沒有過錯也要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
- 行人重大過失可減輕司機責任,但不能免除
- 司機采取緊急措施可降低賠償比例
某電動車逆行撞汽車的案例中,交警認定電動車全責。但法院判決汽車司機仍需賠償15萬元醫療費,理由是"機動車應承擔更高注意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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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特別注意的三個問題
1. **及時申請復核**
對事故認定不服的,可在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需要提供新證據或指出原認定的邏輯錯誤。
2. **保存現場證據**
手機拍攝現場照片、尋找目擊證人、記錄車輛制動痕跡。這些材料可能改變責任認定結果。
3. **區分行政責任與民事責任**
交警處罰的是違反交規行為(如罰款扣分),法院判決的是損害賠償責任。二者可能完全不同,某司機被扣12分但民事賠償僅需5%的案例就是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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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確處理事故的五個步驟
1. 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2. 報警并救助傷者
3. 收集證據(拍照、記錄車牌)
4. 72小時內聯系保險公司
5. 收到認定書15日內可提起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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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過真實案例和法規解讀,揭示了交通事故認定中的常見誤區和正確應對方法。記住三個核心原則:違章未必有責、認定可被推翻、賠償不同認定。遇到事故時保持冷靜,及時尋求專業法律幫助,才能最大限度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