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醫療及醫療糾紛的分類_醫療糾紛分為哪兩大類
醫療糾紛的五個關鍵要點
一、醫療糾紛到底是什么?
醫療糾紛發生在醫院或醫療機構里。當患者或家屬覺得醫生在治療過程中犯了錯,并且造成了實際傷害,雙方對責任認定有分歧時,就會產生糾紛。這種爭議可能涉及治療事故,也可能與治療無關。比如患者在醫院摔傷,或者對收費有疑問,這些都算醫療糾紛。
要構成醫療糾紛需要滿足四個基本條件。首先必須發生在正規的醫療場所,比如有執照的醫院或診所。其次雙方都是合法主體,患者要有民事行為能力,醫院要具備資質。第三爭議焦點必須是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最后需要明確誰該承擔責任,是醫院全責、部分責任,還是不存在責任。
二、醫療糾紛的六種常見類型
第一種是明確的醫療事故。比如做手術切錯部位,用錯藥物導致嚴重后果。這種情況經過鑒定會被評定為不同等級的醫療事故。第二種是存在失誤但沒造成傷害。比如醫生在手術中誤傷血管,但及時止血沒留下后遺癥。
第三種情況最讓患者困惑。治療過程完全規范,但出現意外并發癥。比如正常用藥后突發嚴重過敏反應,或者手術后出現難以避免的感染。第四種涉及醫療用品問題。使用的心臟支架斷裂,縫合線引發感染,這類情況可能涉及產品質量問題。
第五種源于患者誤解。有些家屬不了解醫療風險,把正常并發癥當成事故。比如早產兒本身容易患腦癱,但家屬認為是護理不當導致。第六種與醫療行為無關。比如患者在病房自殺,家屬卻起訴醫院看護不力。
三、如何判斷是否存在醫療過錯
判斷醫療過錯需要專業鑒定。主要看醫生是否違反操作規范,比如該做的檢查沒做,手術步驟錯誤。還要看錯誤與損害結果是否有直接聯系。比如患者術后感染,如果醫院消毒規范,就屬于并發癥;如果消毒不到位,就是醫療過失。
要注意區分技術失誤和責任事故。新醫生操作不熟練導致穿刺失敗,屬于技術問題。但忘記核對患者信息導致手術對象錯誤,就是責任事故。這兩種情況的處理方式完全不同。
四、常見爭議焦點在哪里?
病歷記錄往往成為爭議核心。醫生修改病歷會嚴重影響證據效力。治療時機選擇也是焦點,比如家屬認為耽誤搶救,醫生覺得已盡力。還有用藥劑量爭議,特別是兒童和老人用藥。
賠償金額計算容易引發矛盾。患者主張包括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損失費,醫院可能只認直接醫療費用。后續治療費用預估差異也常見,比如傷殘是否需要長期康復治療。
五、正確處理糾紛的三個步驟
第一步要立即封存證據。包括病歷原件、用藥記錄、檢查報告。監控視頻保存期限通常只有一個月,要盡快提取。第二步是選擇鑒定方式。醫療事故鑒定和司法鑒定各有優劣,前者更專業,后者更中立。
第三步考慮調解途徑。醫調委調解不收費,但協議缺乏強制力。法院調解具有法律效力,但過程較長。要注意訴訟時效,人身傷害索賠要在一年內提出。
特別提醒:遇到疑似醫療事故時,不要與醫護人員發生沖突。保持冷靜收集證據,及時尋求法律幫助。可先復印客觀病歷,如檢查報告、用藥清單。主觀病歷如病程記錄需要封存后查閱。如果患者死亡,應在48小時內申請尸檢以明確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