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種常見的車險拒賠糾紛_車險拒賠條款
五類車險理賠陷阱與應對策略
一、車上人員保障容易被忽視
田先生開車去山西時遭遇事故重傷。雖然他買了交強險和商業車險,但所有保險公司都拒絕賠償。這是因為車損險和三責險都不包含駕駛員本人保障。駕駛員需要單獨購買車上人員意外險或車上人員責任險。該險種規定:只要是被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導致車上人員傷亡就能獲得賠付。
這個案例提醒車主注意:購買車險時不能只看主險,還要關注人身保障。很多車主誤以為車險包含駕駛員保險,其實需要額外投保。建議每年續保時檢查保單,確保車上人員保障到位。
二、第三者責任險不保自家人
夏女士開車到家門口時撞傷迎接自己的兒子。她認為三責險應該賠償,但保險公司明確拒絕。保險條款規定:三責險中的"第三者"不包括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這意味著即使撞傷自己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保險公司都不會賠付。
這種情況常見于住宅區內的家庭事故。車主需要特別注意:在家人經常活動的區域駕駛要格外小心。如果希望覆蓋這類風險,可以考慮增加家庭綜合意外險,而不是依賴車險。
三、報案時效與事故處理要點
王先生在小巷倒車時撞到路人,當時賠300元私了。三天后傷者查出骨裂索賠,保險公司以未及時報案為由拒賠。車險條款明確規定:事故發生后需48小時內報案,否則可能影響理賠。
梁先生的案例更典型。他撞上花基后移動車輛,導致發動機二次損壞。保險公司只賠償最初碰撞損失,拒絕承擔擴大損失。正確做法是:事故后立即報案,保留現場等待查勘。如果必須移車,應先拍照取證,并記錄目擊者聯系方式。
四、涉水行駛與發動機保障
王小姐在暴雨中駕車導致發動機進水,強行啟動造成3萬元損失。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車損險明確將發動機進水損壞列為免責條款。暴雨造成的座椅、電路等損失可以理賠,但發動機損壞需要額外購買涉水險。
涉水險專門保障兩種情況:在積水路面行駛時進水,和水中啟動造成的損壞。南方多雨地區車主建議加保此險種。遇到積水淹沒底盤時,切記不要點火啟動,應聯系專業拖車救援。
五、盜搶險的賠付限制
小趙在非約定區域停車被盜,面臨10%免賠率。如果丟失行駛證、購車發票等資料,每少一項增加1%免賠。臨時牌照車輛被盜則完全不賠。正規停車場失竊需先向停車場索賠,保險公司僅補差額。
例如30萬的車被盜時價值25萬,停車場賠20萬后,保險公司再賠5萬。但保險公司賠付后會獲得代位追償權,可向停車場追討賠償。車主應注意保管好車輛證件,盡量在約定區域停車。
重要補充說明
玻璃單獨破碎需額外投保:車損險不包含單獨玻璃損壞,需加保玻璃險。不計免賠險實際是"免賠率特約險",不能免除絕對免賠額。例如2萬元損失,10%免賠率下自付2000元,投保后只需付1000元絕對免賠。
購買車險時要注意:主險保障范圍有限,需要根據用車環境加保附加險。出險后要立即報案,保留現場證據,嚴格按流程處理。了解這些關鍵點,才能避免保險糾紛,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