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責任劃分流程是怎樣的_車禍責任由誰判定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處理全流程指南
一、事故現場處理步驟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要馬上打110報警電話。接警的交警會盡快到達現場處理事故。交警到達后,會檢查車輛位置、拍照記錄現場情況,并詢問當事人和目擊者。這些步驟都是為了查清事故發生的原因。
交警需要重點記錄車輛碰撞痕跡、剎車痕跡和散落物位置。如果事故中有人員受傷,要立即呼叫救護車。所有當事人要留在現場配合調查,不能擅自離開。如果有人離開現場,可能會被認定為逃逸。
二、責任認定的關鍵依據
交警判斷事故責任時,主要看兩個關鍵因素。第一是當事人的駕駛行為與事故發生有沒有直接關系。比如闖紅燈導致碰撞,這種關系就很明確。第二要看當事人的行為對事故有多大影響。比如超速行駛的司機比正常行駛的司機責任更大。
認定責任時還會參考監控錄像、行車記錄儀和目擊者證詞。交警會仔細核對各方陳述是否一致。如果發現有人作偽證,可能會影響最終的責任判定。
三、責任認定時間規定
普通交通事故要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責任認定。涉及人員受傷的事故,認定時間延長到15個工作日。造成人員死亡的事故,最晚要在20個工作日內出結果。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延期,最長可以再延長相同天數。
當事人要注意保存好交警的聯系方式。超過規定時間沒收到認定書,可以主動聯系詢問進度。如果遇到節假日,認定時間會順延到工作日繼續計算。
四、責任認定書發放流程
交警發放認定書時必須通知所有當事人到場。無特殊原因不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辯權利。發放現場要出示四類證據材料:現場照片、車輛檢查記錄、傷者體檢報告和現場示意圖。
工作人員要逐項解釋認定依據。比如根據剎車痕跡判斷車速,通過監控確認違規變道等。當事人簽收認定書時,要核對個人信息和事故時間是否準確。拒絕簽收不影響認定書生效,但會影響后續申訴權利。
五、責任認定異議處理
對認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認定書3天內申請復核。需要準備書面申請材料,說明不認可的具體理由。上級部門會在30天內重新調查,可能維持原判或要求重新認定。
申請復核要注意兩個時間點:3天內提交申請,15天內可以補充新證據。復核期間原認定書仍然有效,不影響保險理賠程序。最終復核決定會以書面形式送達各方,這個決定不能再更改。
整個處理流程中,當事人有權隨時咨詢專業律師。遇到責任劃分爭議或賠償糾紛,建議保留好醫療記錄、修車發票等證明材料。重要時間節點要記清楚,避免錯過申訴期限。保險公司理賠時需要提供完整的事故認定材料,所以每份文件都要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