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私了和公了有什么區別嗎_車禍私了需要公證嗎
五問車禍處理:私了公了差異與追責要點
一、事故現場處理方式差異明顯
私了和公了在事故現場處理上有不同做法。私了事故中,如果雙方對事故情況或責任分配有不同看法,可以選擇保護現場并報警。警察到達后,會根據現場情況繼續處理后續問題。
公了事故的處理方式完全不同。只要警察確認事故事實清楚且責任明確,就會馬上清理現場。即使當事人不同意,警察也有權強制清理。這種做法能快速恢復交通,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二、賠償協商方式完全不同
私了事故的賠償問題完全由當事人自行協商。雙方可以就賠償金額多次討論,直到達成一致意見。這種方式靈活,但需要雙方都有協商誠意。
公了事故的賠償處理更規范。警察只負責劃分責任和說明法律規定,不會參與具體賠償金額的討論。賠償問題需要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或者當事人自行協商后到交警部門備案。
三、違法行為處理存在根本區別
私了事故不涉及違法行為處理。這種方式只解決民事賠償問題,不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如果事故中存在闖紅燈、酒駕等違法行為,必須通過公了程序處理。
公了事故必須處理違法行為。警察會調查事故中的違規行為,對證據確鑿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比如無證駕駛的司機,會被依法扣分和罰款,嚴重者會被吊銷駕照。
四、死亡事故必須追究刑責
造成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追究司機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定,司機如果違反交規導致他人死亡,要承擔三年以下徒刑。如果司機肇事后逃逸,刑期會增加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死亡事故不能通過私了解決。即使家屬同意賠償,司機仍要接受刑事處罰。賠償協議只能影響民事賠償部分,不能代替刑事責任。法院判決時會考慮賠償情況,但不會免除刑罰。
五、調解程序有明確規定
交警調解賠償糾紛有具體流程。警察要在規定時間內制作調解書,參與調解的人員都要簽字。調解書要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
調解失敗時,警察要制作調解終止書。這份文件同樣需要相關人員和單位蓋章簽字。警察還要告知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賠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