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了什么
交通事故處理全流程指南(含應對技巧)
一、事故處理關鍵時間節點
事故發生后交警會在10天內出具責任認定書。如果事故需要檢驗或鑒定,時間從出結果那天開始算5天內必須出認定書。你的情況和對方車輛都會被扣留直到認定書出來。不管你是否出面處理,只要認定書正式下發,雙方都能去交警隊取回自己的車。
這里要注意兩個特殊規定。如果事故造成人員死亡,交警必須召集所有當事人到場才能出認定書。如果有人不愿意到場,交警會記錄這個情況。證人要求保密或涉及隱私的證據不會公開。
二、責任劃分的核心規則
左轉車輛必須讓直行車輛先行是基本原則。但交警會綜合多種因素判斷責任。比如你雖然左轉但打了轉向燈,對方存在超速行為且剎車不及時。這些都會被計入責任判定。
重點收集四類證據:1.路口監控錄像 2.行車記錄儀視頻 3.剎車痕跡測量數據 4.目擊證人證言。特別是對方車輛滑行10米這個細節,能證明當時的車速過快。
三、車輛取回注意事項
不要相信"不出面就能拖住對方"的說法。只要認定書生效,對方完全有權取車。你的車輛取回需要先辦完手續,包括簽收認定書和提交保險單據。如果超過30天不處理,交警有權公告處理被扣車輛。
有個重要提示:取車時記得給車輛拍照。要拍下所有損壞部位,這些照片將來可以作為索賠證據。最好請修理廠出具維修報價單,把定損金額明確下來。
四、賠償談判實用技巧
拿到認定書后先聯系自己保險公司。交強險可以墊付1.8萬元醫療費,這個錢不需要劃分責任。如果對方全責,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車輛損失等六項費用。
遇到對方拒賠不要慌張。做好三件事:1.保存所有醫療票據 2.讓單位出具收入證明 3.定期復查傷情。這些材料在訴訟時都是關鍵證據。記住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1年,要及時處理。
五、維權必須走的程序
對認定書不服可以在3天內申請復核。需要準備書面申請和新的證據材料。比如能找到證明對方超速的新證人,或調取到新的監控錄像。
協商不成就要準備起訴。去事故發生地法院立案,需要準備:事故認定書、醫療記錄、修車發票、收入證明四類材料。如果傷情嚴重,記得在起訴前做傷殘鑒定。
特別提醒:不要采用"車不要了"的處理方式。這會導致你變成事故未處理狀態,影響今后買車和年審。車輛殘值可以抵扣賠償款,放棄車輛等于白白損失財產。
費用問題補充說明:事故鑒定不需要當事人繳費,這筆錢由交警部門承擔。但如果對認定結果不服,自己委托第三方機構重新鑒定就需要自費,這種情況花費可能在2000-5000元之間。
最后要記住:無論對方態度如何,你自己必須按時配合處理。缺席處理會導致你失去申辯機會,可能被認定為全責。現在最重要的是拿到認定書,然后根據責任劃分采取對應措施。有保險的情況下,大部分賠償其實可以通過保險公司解決,不需要和對方直接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