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一致怎么通行_信號燈指示和交警指揮
遵守交規的三個關鍵場景解析
一、信號燈和交警指揮沖突時該怎么辦
路上開車常會遇到信號燈和交警手勢不一致的情況。這時候要記住一個原則:交警手勢優先。很多司機發現紅燈亮著但交警示意通過時,會猶豫該不該走。其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寫得清清楚楚,有交警現場指揮必須服從指揮。
這個規定背后有現實考慮。早晚高峰時,固定信號燈可能無法應對突發狀況。比如前方發生事故,交警需要人工疏導車流,這時司機要配合現場指揮。如果機械地按信號燈行駛,反而會造成更大擁堵。
二、新交規對闖紅燈的處罰變化
2013年起實施的交通新規加重了闖紅燈處罰。原先扣3分變成扣6分,罰款保持200元不變。但要注意兩種情況:被電子眼拍到只罰款不扣分;在直行車道左轉等違規行為按違反禁令標志處理,仍扣3分。
這里有個常見誤區:黃燈不算闖紅燈。雖然目前對闖黃燈不處罰,但黃燈亮時已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未過線的強行通過容易引發事故。建議大家養成黃燈減速的習慣。
三、特殊情況下的處理方式
有時司機并非故意闖紅燈。比如被大車遮擋視線誤闖,或者剎車不及剛過線。交規對此有靈活處理:只要立即停車,車身不過路口,通常不會被處罰。電子眼取證需要三張照片:前輪過線、后輪過線、駛入路口。
遇到救護車、消防車等特殊車輛執行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讓行導致的闖紅燈,可以申請撤銷處罰。但需要提供行車記錄儀視頻等證據。
四、避免處罰的實用技巧
發現誤闖紅燈時,立即停車是最佳選擇。哪怕前輪已過線,只要保持靜止狀態,多數情況下不會判定為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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