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重傷鑒定標準
【交通事故重傷鑒定標準解讀】
一、肢體損傷的認定標準
肢體損傷包括兩種情況:肢體缺失和功能喪失。肢體缺失的判斷標準有八種具體情形。比如,任何一只手的大拇指缺失超過指關節,或兩只手除大拇指外有四根手指缺失超過中間關節,都屬于肢體缺失。腳部缺失超過50%的足跟,或一只腳缺失大腳趾和另外兩個腳趾,也符合標準。
肢體功能喪失的判斷標準有二十一種情形。肩關節或肘關節活動度減少50%以上,前臂骨折導致手腕無法正常活動,都屬于功能喪失。膝關節損傷導致腿部無法穩定支撐,或神經損傷造成肢體無法正常運動,同樣符合重傷標準。
二、面部損傷的鑒定方法
面部損傷主要看是否導致容貌變形或功能障礙。眼部損傷包括眼球缺失、眼皮下垂遮蓋瞳孔、眼眶骨折凹陷等情況。耳部損傷需要達到單側缺損50%或雙側總面積超60%。鼻梁塌陷或歪斜影響面容,顴骨骨折造成面部不對稱,都算重傷。
口腔損傷需要牙齒脫落七顆以上,或下頜活動受限影響進食說話。面部疤痕面積超過4平方厘米,或條狀疤痕長度超過5厘米,也會被認定為毀容。燒傷或神經損傷導致面部肌肉癱瘓,同樣符合標準。
三、感官功能喪失的判斷
聽力損傷分為兩種情況:單耳聽力損失超過91分貝,或雙耳均損失超過60分貝。視力損傷認定包括單眼失明,或雙眼視力嚴重下降且其中一眼達到二級低視力。腦部受傷導致視野范圍小于10度,也屬于視覺功能喪失。
四、內臟器官損傷標準
胸腹部損傷有明確指標。肺部受傷引發呼吸困難,肋骨骨折影響呼吸功能,心臟或大血管受損都算重傷。肝臟、脾臟破裂,胃腸穿孔,腎損傷導致尿毒癥,這些內臟損傷都符合標準。
生殖系統損傷包括子宮穿孔、睪丸缺失影響生育能力。骨盆骨折導致膀胱破裂,孕婦受傷引發流產并發癥,也屬于重傷范疇。燒傷面積成人超30%或兒童超10%,特殊部位深度燒傷影響功能,同樣會被認定。
五、其他嚴重損傷情形
頭部外傷伴有昏迷30分鐘以上,腦出血或腦神經損傷都屬重傷。頸椎損傷影響四肢活動,氣管損傷導致呼吸困難,脊柱骨折伴隨神經損傷造成癱瘓,這些情況都會被重點鑒定。
特殊損傷如凍傷導致肢體壞死,電擊引發器官功能障礙,體內存留異物危及生命,都屬于重大健康損害。休克、敗血癥等全身性并發癥,只要達到威脅生命的程度,都會按重傷處理。
(說明:本文對原鑒定標準進行通俗化解讀,具體鑒定需由專業機構執行。損傷情況復雜時,法醫會根據多部位損傷程度綜合判斷。新標準自1990年施行,替代了1986年舊版,但舊案仍適用原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