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方不賠償應該要怎么辦
【交通事故處理與賠償指南】
一、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事故的關鍵證據
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事故的主要證據。這份文件在民事賠償訴訟中起重要作用。當事人必須妥善保存認定書原件。如果對認定結果有疑問,可以在收到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核。交警在調查時可能需要暫時扣留事故車輛,但扣留時間最長不超過60天。扣留車輛需要制作書面憑證并交給車主。
二、起訴前要了解的三個要點
起訴時需要把侵權方和保險公司共同列為被告。保險公司要在保險合同范圍內優先賠償,不足部分由責任方承擔。起訴費用通常由原告先墊付,勝訴后可以要求被告承擔。即使被告不出庭,只要證據充分法院也能判決。法院主要參考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但也會審查其他證據。
三、處理事故的法律依據
2021年起實施的《民法典》是主要法律依據,取代了原來的《侵權責任法》等法規。事故責任認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條例。造成損失的一方要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人身傷害和財物損失。具體賠償標準參考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地方性交通法規不能與全國性法律沖突。
四、賠償范圍包含這些項目
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先行賠付醫療費、誤工費和護理費。超過保額的部分按責任比例分擔。傷殘賠償需要先做傷殘鑒定,根據等級確定賠償金。需要撫養未成年子女或贍養老人的,可以主張撫養費賠償。精神損害賠償要根據傷害嚴重程度確定。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和交通費屬于合理支出。
五、對方不賠償的解決方法
全責方拒不賠償時,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賠償協議經法院確認后具有強制效力。保險公司拒賠的,可以投訴到銀保監會或提起保險訴訟。傷殘鑒定存在爭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賠償數額協商不成的,法院會參照行業標準和實際損失判決。遇到復雜情況建議咨詢專業交通事故律師。
重要提示:
現在處理交通事故主要依據《民法典》第七編侵權責任。原《侵權責任法》等法規已廢止。賠償標準每年會根據居民收入數據調整。2023年起,傷殘賠償金計算采用新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保存好醫療票據、工資證明等原始憑證。與保險公司溝通時最好采用書面形式。如果對責任劃分有異議,要及時在法定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請。
(本文約2150字,完整涵蓋事故處理全流程和法律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