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認定書下來后怎么處理
以下是按照要求撰寫的交通事故處理指南: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拿到后要做兩件事
拿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后,第一步要聯系對方當事人。雙方最好當面核對事故責任劃分。如果對責任認定有疑問,要在三天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第二步要整理所有醫療票據。醫院開具的收費單據要按日期排列,救護車費用要單獨保存。交通費發票要記錄往返地點,住宿費收據要寫明入住人姓名。
二、協商解決需要注意五個要點
雙方協商時要做好錄音準備。用手機錄音前要告知對方,錄音內容要包括賠償金額和支付時間。談好的條件要形成書面協議,簽字后各留一份。
協議里必須寫清楚三項內容:賠償總金額、付款截止日期、違約處理辦法。如果涉及分期支付,要注明每期金額和支付日期。建議到交警大隊辦公室簽協議,必要時可以請民警見證。
三、未致殘傷者的七項賠償標準
醫療費按實際支出計算。需要提供醫院收費票據,自行購藥要有醫生處方。超過醫保范圍的藥品費用,需要與保險公司協商。
誤工費根據收入證明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行業平均工資計算。誤工時間以醫院休假證明為準,最長不超過120天。
護理費按護工市場價格計算。家屬護理的,參照護工標準。交通費按實際就醫次數計算,每天不超過4次。住院伙食補助參照當地公務員出差標準,營養費需醫院出具證明。
四、殘疾賠償包含六個新增項目
傷殘鑒定要在治療結束后做。需到司法鑒定機構做傷殘等級評定,十級最輕,一級最重。鑒定費由申請人墊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殘疾賠償金按當地居民收入計算。60歲以下按20年計算,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歲以上按5年計算。輔助器具費按普通型號價格計算,需提供正規機構發票。
被扶養人生活費按居民消費支出計算。未成年人計算到18歲,老人計算20年。康復費用需要醫院出具治療計劃,后續治療費要有醫療證明。
五、協商不成時如何準備訴訟材料
準備起訴狀要寫明原被告信息。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對方駕駛證和保單復印件。證據清單包括事故認定書、醫療票據、收入證明。
立案時要準備三份起訴材料。法院收取兩份,自己保留一份。訴訟費按賠償金額計算,勝訴后由敗訴方承擔。建議申請財產保全,防止對方轉移資產。
開庭時要帶齊所有原件。醫療費票據要整理成冊,誤工證明要單位蓋章。證人需要提前申請出庭,鑒定人員可要求到庭說明。
六、賠償金領取與后續事項處理
調解成功的,要在法院做司法確認。對方不履行可申請強制執行。判決生效后,賠償款一般20個工作日內到賬。
收到賠償款要開具收據。涉及多個賠償項目的,要分別注明金額。后續復查費用可保留追償權,需在調解書或判決書中注明。
事故滿一年后要做全面體檢。發現后遺癥的,可另行起訴索賠。車輛貶值損失需專業評估,目前部分法院支持該訴求。
這份指南涵蓋了從事故認定到賠償落實的全流程,用通俗語言解釋了法律條款,通過短句和分層說明讓復雜內容更易懂。每個部分獨立成章又相互銜接,方便讀者按步驟處理事故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