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雙方到場嗎
# 交通事故認定書常見問題解答
##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雙方到場嗎
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時,不需要事故雙方都在場。認定書由處理事故的交警簽名或蓋章,并加蓋交警部門的專用章。只要完成這些手續,認定書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規定交警部門要根據現場檢查、證據收集和專業機構的報告,及時制作認定書。認定書必須寫明事故的基本情況、發生原因和責任劃分,并直接交給當事人。
##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明確規定,交警部門必須依據現場勘查結果制作認定書。這條法律強調,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關鍵證據。法律要求認定書必須包含三個核心內容:事故的基本事實、發生原因和各方的責任比例。交警制作完成后,必須把認定書送到當事人手中。
## 三、高速公路追尾責任劃分原則
追尾事故的責任劃分有明確規則。最常見的追尾情形是后車撞上前車,這種情況通常由后車承擔全部責任。但前車如果有違規行為,責任劃分會發生變化。比如前車在夜間行駛時不開尾燈,或者停車后不開啟警示燈、不放置警示牌,前車就需要承擔部分責任。前車的操作是否規范,直接影響責任判定結果。
## 四、六種典型追尾情形解析
1. 正常行駛追尾:后車撞上前車,后車負全責。這種情況占追尾事故的絕大多數。
2. 夜間無尾燈:前車夜間行駛未開尾燈導致追尾,前車負次要責任,后車負主要責任。
3. 違規停車:前車停車后未開雙閃燈、未放警示牌,前車負次要責任,后車負主要責任。
4. 規范停車追尾:前車按規定開啟雙閃燈并放置警示牌,后車負全責。
5. 超長車輛警示不足:前車裝載超長物品但未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前車負次要責任,后車負主要責任。
6. 前車倒車/溜車: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前車負全責。這種情況責任判定最明確。
## 五、對認定書有異議怎么辦
如果當事人不認同交警出具的認定書,可以在收到認定書后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需要提交新證據或指出原認定的錯誤。如果復核維持原結論,還可以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在處理這類糾紛時,建議咨詢專業交通事故律師。律師可以幫助審查證據材料,指導收集新證據,并在訴訟中提供專業支持,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權益。
(注:本文案例解析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及相關司法解釋,具體案件處理需以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