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費包括哪些?
醫療費用中的交通費計算指南
一、交通費的計算標準
當有人因受傷需要治療時,產生的交通費用可以申請賠償。這筆錢要按實際花費來算。計算范圍包括患者本人和必須陪同的護理人員。這里說的交通費是指去醫院治療或轉院時實際使用的費用。
要注意的是只有必要的出行才能算進去。比如從家到醫院的合理路線費用可以算,繞道去其他地方產生的費用就不能算。每次出行的費用都要有明確記錄。
二、報銷需要的證明文件
申請交通費賠償必須提供正規發票。手寫的收據或沒有蓋章的單據不能作為證明。所有發票都要保存完好,不能有涂改或破損。
發票信息必須完整清晰。發票上要能看到乘車日期、出發地、目的地和金額。如果是電子發票,需要打印出來并確保二維碼能正常掃描。
三、證明材料的核對要點
提供的交通證明要和看病記錄完全對應。工作人員會重點檢查三個方面的信息:時間、地點和人數。
看病時間要和乘車日期一致。比如3月5日去醫院檢查,提供的車票必須是3月5日當天的。轉院治療的情況,要提供轉出醫院和轉入醫院兩段的乘車證明。
乘車地點必須和醫療記錄吻合。如果病歷寫明去的是朝陽醫院,提供的車票應該是到朝陽醫院路線的。陪同人員數量也不能超過實際需要,通常不超過2人。
四、常見的有效票據類型
可以使用的交通費證明包括六大類:飛機票、火車票、地鐵票、出租車票、公交車票和長途客車票。現在很多城市的地鐵和公交都改用電子卡,這種情況可以提供充值記錄和乘車明細。
網約車需要提供平臺開具的電子發票。共享單車目前還不能作為交通費憑證,因為很難證明使用目的。如果使用私家車接送,可以提供油費發票和行車記錄儀路線截圖。
五、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
節假日等特殊時段的交通費要單獨說明。比如春節期間的機票價格會比平時貴,這種情況需要提前和賠償方溝通。如果遇到緊急送醫使用救護車,要保留醫院的用車證明。
對于行動不便的患者,往返醫院的租車費用可以計入交通費。但需要提供醫生開具的需要特殊車輛運輸的證明。多次復診的情況,建議每次看完病立即整理當次的車票,按時間順序貼在A4紙上并注明就診目的。
臨時增加的陪護人員交通費需要特別注意。比如原本是家屬陪同,后來換成護工的情況,要提供護理協議證明變更必要性。所有票據建議復印兩份保存,原件提交時自己留復印件備查。
遇到票據丟失的情況,可以嘗試通過支付記錄補救。微信、支付寶的付款記錄配合乘車時間說明,有時可以作為輔助證明。但這種情況需要提前和負責人員溝通確認是否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