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立案標準都有哪些情況_危險駕駛立案是什么意思
五類危險駕駛行為及追訴時效說明
一、哪些行為會被認定為危險駕駛
在道路上開車出現以下四種情況會被立案追責。第一種是飆車行為。當司機故意與其他車輛比賽車速,并且出現嚴重違規情形時,警察會立案處理。第二種是酒駕。只要司機血液里的酒精濃度達到或超過80毫克/100毫升,不管有沒有發生事故,都會被認定為醉酒駕駛。
第三種情況涉及載客車輛違規。校車或客運車輛如果超載人數超過核載量,或行駛速度遠超限速規定,司機和車輛管理者都要承擔責任。第四種是違規運輸化學品。運送危險化學品時沒有遵守安全規定,可能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的運輸行為也會被追責。
法律依據來自刑法第133條。該條款明確規定這四類危險駕駛行為都要面臨拘役處罰,同時需要繳納罰金。拘役時間通常在一個月到六個月之間,具體時長由法院根據案情決定。
二、車輛管理者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校車和客運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員要特別注意。如果自己管理的車輛出現嚴重超載或超速情況,即便不是親自開車,也要承擔法律責任。比如學校負責人沒有檢查校車實際載客量,導致車輛長期超載運行,這類管理者會被視為共同違法。
化學品運輸企業同樣不能推卸責任。運輸公司如果沒有給司機提供合規的裝載方案,或者默許司機違規操作,企業負責人將面臨與駕駛員相同的處罰。法院在處理這類案件時,會同時追究駕駛員和運輸管理方的責任。
三、多重違法如何定罪量刑
當危險駕駛行為同時觸犯多個法律條款時,法院會采用"從重處罰"原則。比如醉駕司機在逃跑過程中撞壞公共設施,既構成危險駕駛罪又涉及故意毀壞財物罪,這時會按處罰更重的罪名來定罪。
這種情況常見于復雜交通事故。曾有案例顯示,某司機醉酒駕車并連續闖紅燈,最終導致多車相撞。法院在審理時,除了按危險駕駛罪判刑,還針對其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加重了刑罰。
四、什么情況會重新計算追訴期
追訴時效中斷主要發生在嫌疑人再次違法時。比如某人2025年因醉駕被立案,在案件審理期間又于2025年實施新的危險駕駛行為。這種情況下,前次違法行為的追訴時效會從2025年重新開始計算。
法律規定追訴時效通常為五年。但若五年內再次犯案,這個期限就會延長。比如第一次醉駕發生在2025年,本應在2025年前追訴,但若2025年又犯同類型案件,追訴期將延續至2025年。
五、處罰措施具體包含哪些內容
主要處罰方式有兩種:人身自由限制和經濟處罰。拘役是最常見的自由刑,時間最短一個月,最長半年。罰金數額根據違法程度確定,通常在二千元到二萬元之間。
對于屢教不改的司機,法院可能加重處罰。某地曾處理過連續三次酒駕的案例,涉事司機除了被判處六個月拘役,還被處以二萬元頂格罰金。車輛管理者若存在重大過失,可能面臨同等程度的處罰。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些處罰記錄會納入個人檔案。受過危險駕駛處罰的人員,在五年內不得擔任客運車輛駕駛員,部分職業資格證書也會被吊銷。曾有職業司機因醉駕被判刑,不僅失去工作,還被終身禁止從事運輸行業。
遇到具體法律問題時,建議及時咨詢專業律師。每個案件都有特殊細節,需要結合證據材料和實際情況進行分析。保留好交通處罰通知書、血液檢測報告等重要文件,這些將在法律程序中起到關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