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是否為故意犯罪_危險駕駛是故意犯罪還是過失犯罪
《五分鐘看懂危險駕駛罪》
一、危險駕駛罪是故意犯罪嗎
危險駕駛罪屬于故意犯罪。這個罪名只看行為人有沒有實施危險駕駛行為,不需要實際造成損害結果。比如醉酒駕車或飆車行為,只要做了就構成犯罪。這和交通肇事罪完全不同,交通肇事罪屬于過失犯罪,必須造成嚴重后果才會被追責。
判斷是否構成危險駕駛罪,關鍵看行為人是不是故意。正常人都能明白,醉酒開車或飆車會威脅他人安全。這是基本的生活常識。即使司機喝醉了,在清醒時也應該知道酒后不能開車。法律上有個特殊規定:如果明知喝酒會醉還繼續喝,之后開車的行為仍然算故意犯罪。法律上有專門理論解釋這種情況。
二、危險駕駛與交通肇事有何區別
這兩個罪名容易混淆,但有本質區別。危險駕駛罪是主動實施危險行為,比如喝酒開車、路上飆車。交通肇事罪是因為疏忽導致事故,比如沒注意看路撞到人。前者像"明知故犯",后者像"無心之失"。
要注意的是,危險駕駛可能升級成更嚴重的犯罪。如果飆車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就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這時會出現"一個行為觸犯兩個罪名"的情況,法院通常會按更嚴重的罪名判決。
三、如何認定"飆車情節惡劣"
法律對飆車的認定有具體標準。以下五種情況會被認定為情節惡劣:
1. 飆車引發交通事故但沒達到犯罪標準。比如剮蹭車輛但沒人受傷,這種情況會加重處罰。
2. 同時違反多項交通規則。常見的有非法改裝車輛、強行超車、嚴重超速、闖紅燈等。
3. 有前科或惡劣情節。包括以前因此被處罰過、多人組團飆車、吸毒后飆車、無證駕駛等情況。
4. 在特殊時段地點飆車。比如早晚高峰在市中心飆車,造成交通癱瘓或引發群眾恐慌。
5. 載客營運車輛參與飆車。出租車、公交車等載著乘客飆車會加重處罰。
四、醉酒駕駛的特殊認定
很多人以為喝斷片后開車不算故意,這是誤解。法律明確規定,喝酒前能預見到醉酒可能還要開車的話,就構成故意犯罪。就像明知要開車還非要喝醉,這種行為在法律上等同于清醒時故意違法。
實踐中出現過這樣的案例:司機在飯局開始前把車鑰匙交給朋友,喝醉后又要回鑰匙開車。這種情況依然構成危險駕駛罪,因為事先就有開車意圖。
五、遇到檢查如何處理
遇到交警查車時要保持冷靜。立即靠邊停車,配合酒精檢測。不要試圖逃跑或爭執,這些行為可能加重處罰。吹氣檢測結果在80mg/100ml以上就達到醉駕標準,會立即被刑事拘留。
有個重要提示:抽血檢測前不要大量喝水或催吐。這些行為會被視為抗拒檢測,可能面臨更重處罰。檢測結果以血液酒精含量為準,吹氣檢測只是初步篩查。
最后要提醒大家,代駕服務已經很普及。手機叫代駕只需幾十元,遠比違法犯罪劃算。如果發現朋友要酒駕,請及時勸阻。縱容他人酒駕也可能承擔法律責任。安全駕駛不僅保護自己,更是對他人生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