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處理交通事故需要什么證件
處理交通事故必備指南
一、處理事故要帶哪些證件?
去交警隊處理交通事故時,要帶齊證件和材料。機動車駕駛員需要帶駕駛證、行駛證、交強險保單、商業險保單。如果有人受傷,還要帶醫院開的傷情證明。非機動車駕駛員或行人要帶身份證,受傷的同樣要帶傷情證明。
如果受傷的人在醫院治療,需要委托他人代辦手續。委托人要和被委托人簽好委托書,被委托人要帶上自己身份證。到交警隊后,要寫清楚事故發生的經過,和所有材料一起交給交警。
二、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法律規定,如果交通事故是行人或非機動車故意撞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用賠錢。如果機動車沒買交強險,車主就要自己掏錢賠償,金額參照交強險標準。
交警會開事故責任認定書,寫明各方的責任大小。責任分為三種:全責、主次責、同等責。每個省對責任劃分比例的規定不一樣,要按當地標準執行。
如果對責任認定書有意見,可以在收到后三天內申請重新審核。超過三天沒申請,或者重新審核后還不服,只能在打官司時自己找證據。但普通人自己找證據很難,所以最好在規定時間內申請重新審核。
三、小事故怎么處理?
小事故指車損小、沒人傷的情況。這種情況要馬上把車移到路邊,雙方協商處理。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移車,要馬上報警。
移車前要做三件事:第一,用手機拍現場照片。第二,雙方互相留電話和證件信息。第三,記下事故時間、地點、天氣情況、車牌號、保險單號、碰撞位置。記錄要寫兩份,雙方各拿一份。
四、賠償問題怎么解決?
雙方協商好賠償金額后,有保險的一方要找保險公司理賠。但要注意,很多保險公司要求先打電話報案,同意賠償方案后才能走流程。所以最好先給保險公司打電話說明情況。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拿著之前寫的記錄找交警處理。這時候就要按正常事故程序處理,交警會開責任認定書。拿到認定書后,可以去法院起訴。
五、什么時候要找律師?
交通事故案件涉及很多專業問題。比如要做傷殘鑒定、護理期鑒定,要算精神損失費、鑒定費、醫保不報銷的藥費。律師知道怎么收集證據,能幫當事人爭取更高賠償。很多人自己估算的賠償金額,實際可能比律師爭取的少很多。
遇到這三種情況建議找律師:1.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死亡;2.對方不認責或保險公司拒賠;3.賠償金額談不攏。律師可以代寫法律文書、出庭辯護,還能幫忙調解糾紛。
重要提醒:處理事故時要注意三個時間點。第一,申請重新審核責任認定的三天期限;第二,人身傷害賠償的三年訴訟時效;第三,傷殘鑒定要在治療結束后三個月做。錯過這些時間點會影響維權。
保存證據要做到三點:1.現場照片要拍全景和細節;2.醫療費單據要留原件;3.交通費、護理費要有發票或收據。這些材料打官司時都要用上。
保險公司常見拒賠理由有四個:1.駕駛員酒駕或毒駕;2.沒及時報案;3.私自同意賠償金額;4.修車發票不正規。遇到這些問題時,需要律師幫忙交涉。
最后要記住:發生事故后不要逃逸,第一時間救人報警。對責任認定有疑問要及時提,賠償問題談不攏要早找律師。處理得當既能保障權益,也能避免后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