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的必備知識
# 交通事故處理全指南:你必須知道的七個關鍵點
## 一、七種必須報警的情況
根據最新規定,遇到以下七種情況必須保護現場并報警:
第一種情況是司機沒有有效駕駛證,或駕駛的車輛與駕駛證允許的車型不符。比如持有小轎車駕照的人開大貨車就屬于這種情況。
第二種情況是司機有酒駕或服用管制藥品的嫌疑。即使司機聲稱只喝了一杯啤酒,只要交警檢測出酒精含量超標,都需要立即報警。
第三種情況是校車或客運車輛超載超速。例如核載20人的校車實際乘坐30人,或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
第四種情況是車輛沒有牌照或使用假牌照。這種情況常見于走私車、報廢車或盜搶車輛。
第五種情況是事故車輛無法移動。比如車輛嚴重損毀導致無法啟動,或者車輪卡在障礙物中。
第六種情況是有一方當事人擅自離開現場。即使只是去路邊打電話,也可能被視為逃逸行為。
第七種情況是有證據證明事故是故意造成的。比如惡意別車引發的碰撞,或利用車輛實施犯罪行為。
遇到這些情況時,司機要立即疏散車上人員到安全地帶。如果司機受傷無法行動,其他乘客要主動組織撤離。安全區域應距離事故現場至少50米,高速公路需轉移到護欄外側。
## 二、事后報警的處理流程
如果事故后沒有立即報警,等現場撤除后才報警,交管部門會在三天內決定是否受理。他們會核查以下信息: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輛信息、當事人情況、事故形態、后果等。
交管部門通過三種方式核實情況:調取監控錄像、詢問目擊證人、檢查車輛損壞痕跡。如果找到有效證據,就會正式立案。若無法證明事故真實性,會書面告知當事人不受理的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情況不在交警管轄范圍內。比如停車場內的剮蹭事故、未涉及公共道路的車輛碰撞,這類情況需要向其他部門反映。
## 三、保護現場的正確方法
法律規定司機必須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如果有人員受傷,救人時要做好三件事:用手機拍攝傷者原始位置、用粉筆標出倒地位置、記錄車輛最終停止位置。
廣東杜先生的案例具有警示意義。他因救人未標記現場位置,雖免于全責但仍承擔70%責任。這個判決說明:救人雖重要,但保護現場同樣關鍵。正確做法是先拍照取證再移動傷者。
具體保護措施包括:
1. 用手機從四個方向拍攝全景照片,重點記錄剎車痕跡和散落物品
2. 用樹枝或粉筆圈出重要物證位置
3. 在來車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夜間要放在250米外)
4. 對燃油泄漏區域用沙土覆蓋,禁止明火靠近
特別提醒:如果只是輕微剮蹭且責任明確,雙方可先撤離主干道。但必須拍攝六張以上現場照片,包括兩車接觸部位、道路標線、周邊參照物等。
## 四、保險公司的介入時機
交強險覆蓋的車輛出險時,交警會直接通知保險公司。但要注意三個時間節點:
1. 人員重傷時,交警會在1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墊付搶救費
2. 車輛需要拖吊時,保險公司須在2小時內到達現場定損
3. 涉及第三方財產損失時,需等待保險公司查勘后才能移動車輛
遇到人員傷亡的情況,傷者家屬可憑交警開具的《搶救費用支付通知書》,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墊付。最高墊付額度為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的80%。
## 五、輕微事故處理流程
對于無人員傷亡的小事故,處理流程分為四步:
第一步:開啟雙閃燈,在車后放置警示牌
第二步:拍攝包含車牌號的現場照片(前后左右各一張)
第三步:交換駕駛證和保險單信息
第四步: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位置
雙方可填寫《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重點寫明碰撞部位和賠償責任劃分。比如追尾事故通常由后車全責,變道事故由變道方擔責。協議書需要雙方簽字確認,這是后續保險理賠的重要依據。
## 六、賠償調解期限規定
交警調解損害賠償的時限為10天,起算時間分四種情況:
- 人員死亡:喪葬事宜結束后開始計算
- 人員受傷:醫院出具出院證明當日開始
- 傷殘鑒定:收到傷殘鑒定報告次日開始
- 財產損失:定損報告出具后開始
調解前三天會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當事人。如需改期,至少要提前24小時告知承辦交警。調解地點通常在交警大隊事故處理科,雙方可攜帶醫療票據、修車發票等證明材料。
## 七、不能調解的四種情形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交警會終止調解:
1. 當事人無法提供任何事故證據
2. 現場被破壞導致無法認定責任
3. 對事故認定結果存在異議
4. 明確拒絕調解
遇到這些情況,交警會在事故認定書上注明"調解終止",當事人需通過訴訟途徑解決。比如車輛被不明車輛碰撞又找不到監控錄像的情況,就只能向法院起訴。
特別提示:即使進入訴訟程序,事故現場照片、證人證言、車輛損壞鑒定報告仍然是關鍵證據。建議車主安裝行車記錄儀,保留至少三個月內的行車視頻記錄。